打掉9个濒危物种走私犯罪团伙!“守护者2019”专项行动“大丰收”!

海关发布
2019-04-02 10:42
摘要

在我国,大象、犀牛、老虎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ETS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

3月24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统一部署和广东分署缉私局的直接指挥下,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广西森林公安,广州、深圳、汕头、江门、湛江海关缉私局,在地方公安的配合下实施跨关区合成作战,统一开展代号为“守护者2019”打击濒危物种走私专项行动,分别在广西东兴,广东广州、深圳、汕头,江门开平、阳江等14地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打掉9个濒危物种走私犯罪团伙,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现场查获象牙14.55千克、犀牛角315.7克、虎牙1对,穿山甲活体103只、死体52只、鳞片21.55千克以及鹰、熊掌、蛇、龟、蛤蚧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一批,查扣赃款现金约146.8万元、涉案车辆6台。

据悉,此次行动成功摧毁了一条由境外通过非设关地走私濒危物种到广西,再由广西运输至广东广州、深圳、江门、湛江、梅州,天津、云南等地的非法贸易网络。

大象、犀牛、老虎都是我们熟知的动物,它们在自然界几乎没有天敌。穿山甲是一种身上长满鳞片的哺乳动物,遇到攻击会缩成一团,鳞片能保护它不受到其他动物伤害,因此在自然界也几乎没有天敌。但是在人类面前,它们都显得非常弱小。因少部分人畸形的审美以及被人肆意捏造的食用功效,导致它们被大量捕杀。

在我国,大象、犀牛、老虎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ETS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走私大象、犀牛、老虎制品价值一百万元以上、走私穿山甲达到16只及以上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海关提醒,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流传着关于穿山甲的食用和药用价值的传言没有科学依据,另外穿山甲多以白蚂蚁为食,属于益兽,对保护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

编辑 赵嘉璇

(作者: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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