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发芾:18世纪英国思想家的国债观

梁发芾
2019-04-02 08:49
摘要

“或者国家必须毁灭公共信用(即国债),或者公共信用毁灭国家”

英国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英国并没有如同休谟和斯密等预料的那样被国债毁灭,反而在拿破仑战争后又迎来一百年的和平,国债余额也大幅削减,英国成为世界最繁荣强大的国家。

自从1693年英国国债制度建立起,英国每遇到战争就要通过国债进行融资,到一百多年后的拿破仑战争结束时,英国国债达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英国18世纪的国债发展引起思想家的关注,纷纷发表看法。

大卫·休谟是最严厉反对国债的思想家,他预测在半个世纪以后也就是1800年,英国将会被国债毁灭。

1752年,他在《论公共信用》中认为,国家借债会滋生贫困,使国家无力,并导致对外国权力的屈从。公共借债是抵押公共收入,让后代偿还祖先签约产生的累赘,这是无可争议是一种毁灭性的做法。抵押贷款的代价是贫穷,衰弱和屈从国外势力。每一个政府都有诱惑从尚未出生的后代居民身上提取资源用于当代人身上,公债必然带来税率大幅度增加,甚至达到没收性税率的程度,到那时几乎没有新的税收可以作为新的公债的担保,由此种下毁灭的种子。休谟对放债给国家的金融家们深恶痛绝,认为他们是一群不事生产的食利者,寄生虫,公共债券终将鼓励无用的生活。

休谟有一句至今仍被广泛引用的名言:“或者国家必须毁灭公共信用(即国债),或者公共信用毁灭国家”。休谟选择通过国家毁灭公共信用,认为对债务进行抵赖或违约是可行的补救方法。当时为偿还债务而负担税收的公民有数百万人之多,而持有公共债券的债权人只有17000人,因此可以通过牺牲少数贪婪的债权人的办法解决过多的国债,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而拯救国家是值得的。

稍后的法学家布兰克斯通于1753年在《英国法律评论》也持有与休谟差不多的看法。他认为国家会因为公共债务的增加陷入贫困。无论债权人多么富有,国家都会因为支付利息而贫困,公共债务不会提振国家财富。公共债务的唯一好处是,通过增加国家现金而增加流通,一定的债务可能对商人非常有利。布兰克斯通坚信,总的来讲,国债对国家是一种净损害,这不仅是因为为偿债而对生活必需品征税,伤害了经济,而且外债还会导致财富的出口。他认为,即使内债也会影响经济,因为积极而勤劳的人民被征税去偿还游手好闲的懒汉债权人的利息。

最后一位有影响力的重商主义者理论家詹姆斯·斯图尔特则有不同的看法。他于1767年出版《政治经济学原理探析》,坚持认为国家应该偿还自己的债务。他强调,国家必须只能为公众利益而借款,国家必须预先为偿债提供保障并履行诺言赢得债权人的信任。对于斯图尔特来说,债券的最大好处是其具有类似货币的流动性,补充了货币供应,并因此降低了利率。公共债务还减少税收,对生产有利。

不同于休谟,斯图尔特认为公共债券持有人是一群谨慎节俭的人,他们的投资使得生产和繁荣成为可能。他赞同金融精神,认为公共债务的偶然后果是它可以刺激商业的能力,影响人民的精神,使得他们接受金钱利益的情感。国家不应该牺牲任何社会成员的利益包括债权人。他赞扬了从威廉三世开始的英国处理债务的做法,认为尽管十八世纪的半个世纪中发生了很多战争,举借了大量债务,但是由于信用一直没有问题,建立了减债基金,保护了债权人和英镑与黄金一样的价值,结果仍然以低息借款。

古典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也是国债反对者。他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专章论述国债。他认为,国家所以要举债,是因为当权者奢侈而不知道节俭。政府在平时能够勉强维持财政平衡就已经万幸了,哪里还能够通过积蓄以应不时之需?一旦遇到战争,就只有举债了。因此,他认为公债助长了战争。政府通过发行公债认识到筹款的容易,平时就不注意节俭,所以公债也助长了奢侈。当公债达到一定程度时,国家从来不会公道地完全偿还,而是通过提高货币的名义价值等,借偿还之名,行赖账之实。

亚当·斯密还认为公债是非生产性的,因而举债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当国家费用由举债开支之时,该国既有资本的一部分,必逐年受到破坏;从来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若干年份生产物,必会被转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他认为国债使国家变得衰弱甚至毁灭。他举例说,意大利各城邦,西班牙和荷兰共和国,都由过去的强国由于举债而衰落。

英国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英国并没有如同休谟和斯密等预料的那样被国债毁灭,反而在拿破仑战争后又迎来一百年的和平,国债余额也大幅削减,英国成为世界最繁荣强大的国家。但是从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引进和实行国债的世界其他国家的经历来看,无度举债确实也埋下一个国家毁灭的种子。所以,尽管休谟和斯密对于国债在英国的命运预测是错误的,但他们的一些见解仍然是有价值的。

(作者系财税学者)

编辑 张颖

(作者: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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