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建筑垃圾被拘13天!民治街道执法队查处一起违法案
读特记者 王敏 通讯员 邹访平
2019-03-28 18:38

光天化日之下将建筑垃圾倾倒在主干道上,然后逃逸而去,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执法队经过72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将违法嫌疑人揪出。日前,该嫌疑人周某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限行、故意损毁交通等多个违法行为,被龙华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13天,并处罚款4500元。

3月18日下午18时许,民治街道市容巡查人员发现,梅龙路北行鑫茂公寓公交站站台前方机动车道上推放了大量废弃建筑垃圾,经测量约23立方米,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民治街道执法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安排清理,并抽调执法科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执法专班,对上述擅自倾倒废弃建筑垃圾行为的责任人进行排查。

在龙华交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执法专班工作人员通过逐一核查该处附近大量监控视频,并对附近片区的装修和施工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经过72小时的连续奋战,执法专班工作人员在潜龙花园小区发现重要线索,并在该小区视频监控中锁定违法嫌疑人,最终在该小区某业主家找到正在作业的当事人周某,并将其带回龙华交警大队协同立案调查。

经当事人周某供述,3月18日下午16时许,他将装修废弃建筑垃圾装上一辆电动三轮车,从潜龙花园小区南门运出后偷倒在梅龙路北行鑫茂公寓公交站站台前方机动车道上。此案中,周某涉嫌无证驾驶、电动车限行、故意损毁交通等多个违法行为,龙华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13天,并处罚款4500元。

民治街道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建筑垃圾处置是行政许可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并严格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和倾倒地点进行处置,切不可图省事以身试法。居民家庭装修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妥善收集,按规定投放到指定地点。保护市容环境是我们每个市民的共同责任,民治街道执法队将继续严厉打击上述相关违法行为,欢迎辖区广大市民及时提供偷倒线索,共同抵制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等损害市容环境的行为。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王敏 通讯员 邹访平)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