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旁的一家企业因在期限已到后仍设置户外广告,向宝龙街道缴纳了5000元的罚款。
据宝龙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队员在近期巡查至辖区高科大道时发现一企业在悬挂着户外广告,但该处广告已过了允许设置的期限。队员立即前往该企业要求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但队员在复查中看见该处广告仍在悬挂,遂马上启动立案程序,要求该企业接受执法队的调查,但他们对此置若罔闻,无动于衷。对此,执法人员果断出击,向上级部门提交资料,申请对广告上的号码采取停机处置这一强制措施,并再次要求该企业到执法队接受调查。最终,执法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该企业开具5000元的罚单。
2019年以来,宝龙街道执法队秉持着“出门就工作,没有旁观者”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法律法规,采取更加精细化执法工作模式,加强对对户外广告有效期届满后未拆除、不及时修复户外广告、不按照审定的规格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力度,以案促管,彰显法律权威。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