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游客遗失手表 大鹏警方物归原主

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廖欣
2019-03-14 20:24
摘要

近日,大鹏公安分局大鹏派出所接到云南游客庞女士报警,称其在大鹏新区某酒店住宿时不慎遗落一块价值5500元人民币的手表,当时并未察觉,等到上车后才想起,希望警方帮忙找寻

家住云南昆明的庞女士做梦也没想到,自己遗失在深圳大鹏某酒店的一块手表,居然三天后就得以物归原主。

近日,大鹏公安分局大鹏派出所接到云南游客庞女士报警,称其在大鹏新区某酒店住宿时不慎遗落一块价值5500元人民币的手表,当时并未察觉,等到上车后才想起,希望警方帮忙找寻。

接报后,民警梁培森第一时间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得知庞女士因家中有急事已经赶回云南,不能到场配合调查。随后梁培森联系到该酒店,酒店方则表示,经查找并未在该旅客的客房内发现遗失的手表。难道庞女士在说谎?为弄清事实,梁培森立即驱车前往酒店,向负责人及当日打扫的保洁人员询问有关情况,查看了庞女士的客房,为谨慎起见还一并调取了监控录像,最终在床垫夹缝中找到了庞女士遗失的手表并将其寄还。

在发给梁培森的短信中庞女士写到,“我本以为对于丢失手表这样的事情可能不会有人管,没想到您多次出警帮我与酒店交涉调查,最终物归原主,让我真真正正感受到了咱们社区民警的气质,咱们深圳警察的一身正气”。

大鹏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朋友,入住酒店时应看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要单独放在房间内;退房前应清点所有物品,以免遗失。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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