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着力改革创新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9-03-14 07:57
摘要

创新体制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过去一年,深圳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PM2.5浓度达有监测数据15年以来最低;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3个区(新区)新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其中大鹏新区16项生态文明改革在全国先行先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新时代,新担当。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提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先行示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机制建设

不断健全海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深圳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山水林田湖草和陆地海洋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和配套实施方案,制定《深圳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印发《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海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深圳目前已形成成果框架,“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运行。

以铁线铁腕铁律管控“生态红线”,深圳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01.5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总面积20.11%,为确保城市生态格局稳定、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打下良好基础。

推进环境监管机制改革

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深圳通过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深圳建立健全环保信用管理、绿色保险等市场机制,完善环境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

开展“利剑二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深圳一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38宗,处罚金额2.98亿元,移送行政拘留105宗,移送环境犯罪38宗,案件数量、处罚金额均位居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前列。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深圳以“信隆案”为试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推动3家广东省首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深圳市挂牌,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全面推行高风险领域强制环责险制度。深圳生态环境部门会同银保监部门明确10个行业966家企业名单及强制环责险统一条款,全市投保774家企业,保费近2000万元,保额11.48亿元,居全国前列。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引导党政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

深圳在全国率先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政干部任免奖惩的最大考核项,引导党政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推动环保责任落实。

深圳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列为全市七项“一票否决”考核之一,每年对全市10个区(新区)、17个市直部门和12个重点企业生态环保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常委会审定,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考核内容。

除了在任期内要进行考核,领导干部离任还要接受“生态审计”。 深圳实施最严厉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机制,率先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试点,去年完成对罗湖区、盐田区原区长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作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大鹏新区继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多项重点改革项目之后,又在全国首创“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体系,首次为政府更加有效衡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得失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

力争拿出一批示范引领性成果

今年是深圳水污染治理决胜年。

深圳将坚定不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重点推进决战决胜水污染治理、深入实施“深圳蓝”等十大行动,力争在生态环境领域拿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标志性成果,为全市环境治理攻坚和水污染治理决战决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污染治理决胜战等行动,深圳将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深化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开展区域环评改革试点,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行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探索建立适合深圳的GEP核算体系。

目标已谋定,奋斗正当时。

在朝着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和创建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新征程中,深圳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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