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深圳执法问题群众“看得见”也“管得着”了
深圳司法
2019-03-12 20:17

近年来,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行为和依法执法水平也有了明显的规范和提升。2016年始,深圳市司法局即开始着手研究社会监督、民主监督与政府层级监督有机融合、相辅相成的监督制度;2017年,受深圳市政府委托,深圳市司法局首期聘任了60名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18年,在深圳市司法局的组织下,60名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先后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案卷评查、法治政府考评、安全生产、市场监督、医药卫生以及城市管理等领域专题监督活动10场,参与活动97人次,监督员履职率高达60%,成为助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的新生力量!

创新“方式”监督,将法治精神的种子洒向各行各业

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封闭性,难以满足群众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知情权需求,更难以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而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为社会公众的一员,他们中有律师、学者,企业管理者、新闻媒体工作者、行业管理者、医务工作者,甚至包括社区基层工作者,具有专业精深的学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通过其有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行“开门监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聆听到社会各界关于行政执法的声音和建议;也能够有效向社会反映政府执法的困境和难题。有效破解了执法问题群众“看得见,管不着”、深圳市政府法制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

可以说,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是一粒粒传播法治精神的种子,扎根在哪里,我们的依法监督就能够延伸到哪里。

抓住三大“点”,确定六大执法监督领域

在深圳市政府监督员队伍建立之初,就结合各自的特点,根据百姓关注的热点、执法问题频发的痛点,确定了近年的六大重点执法监督领域(医疗卫生和劳动监察、安全生产、交通和社会治安管理、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管、环境水务和城市管理、国土规划和住建)。同时,为了保证每年度执法监督活动的指向性,行政执法监督员们都要就当年度的活动主题、监督流程、监督内容等进行商议,并拟定相应的工作方案。2018年,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们共提交了工作方案6份、履职报告4份,监督建议10条。

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敢于揭丑

在历次监督活动中,监督员们始终秉持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以督促谅;又敢于揭丑、以督促改的监督导向。比如在龙华区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时,参加实地调研座谈的安全生产企业由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系统随机公开抽取产生,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观摩的执法对象、校园周边儿童服装、玩具、食品检查执法观摩的执法对象、医疗卫生执法案卷抽查的案卷等均由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随机抽选,杜绝了提前准备、临场演戏的虚假做法。而在观摩现场时,监督员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有了更深更全的了解,对现实执法中法理与人情之间平衡的难处有了更真更实的体会和谅解;对执法力与执法任务不均衡的现状有了更直观的理解和认识。

2019年,深圳市司法局也将结合2018年度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精分监督领域,抓准监督主题,强化监督考核,有效推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府层级监督的进一步融合,从而切实推进深圳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履职感言

陈洁(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首席主持人):“对基层反映的规范程序达不到执法目的,其他手段的合法性缺乏依据等困难非常谅解。但基层作为我们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线,如何执行和理解法律更反映出我们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思路落实程度,魄力到底有多大。”

李朝晖(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政法所所长):“深圳执法工作‘敞开大门’,让更多市民成为执法工作的监督者和参与者,让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深圳这座城市的开放和自信。”

宋明(深圳大学法学院 教授):“针对基层的执法需求,不应当总是用批判的眼光来看,而是应当将实践中与现有法律相脱节的东西,通过立法手段连接、反映出来。参加监督活动,能够让我们在象牙塔里的学者了解基层实际,更有利于立法研究工作的开展。”

彭建军(广东健君律师事务所 主任):“监督的目的在于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有效管理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合理合法是有效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能够为促进深圳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依法、规范,能够为深圳创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出一份力,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义不容辞。”

编辑 伍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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