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包括将部分贴近市场、便利产品创新的监管职能下放至在粤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市场组织机构。”全国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建议,这有利于大湾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他说,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合作。同时,完善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建立和完善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共同维护金融系统安全。
王景武建议,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包括监管机制创新试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在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强化监管。“将部分贴近市场、便利产品创新的监管职能下放至在粤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市场组织机构,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业务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此外,可试点建立粤港澳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在基础信息共享方面,探索建设粤港澳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三地金融监管部门日常金融监管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完善区域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经济金融调查统计体系和分析监测及风险预警体系,及时提示金融风险,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王景武表示,应借鉴香港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制度,确立适合国情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模式,试点推行金融“监管沙盒”,试点建立粤港澳跨境金融产品登记备案中心。
至于跨境资金流动,王景武认为,探索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提高跨境资金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维护大湾区金融市场稳定。
编辑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