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龙岗区劳资纠纷“阳光调解”模式推广现场会在宝龙街道召开,龙岗区副区长陈广文,区人力资源局局长李相宏,宝龙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旭光,各街道分管领导及各劳动办主任,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共50余人参加现场会,落实推广龙岗区劳资纠纷“阳光调解”模式。
与会人员在宝龙街道综治调解中心参观街道调解室。宝龙街道劳动办负责人通过展板介绍,对宝龙街道概况、阳光调解简介、落实预警机制、调解组织建设等关于“阳光调解”一系列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在随后的实地考察工作中,通过对社区调解组织的参观和企业的调委会的创建考察,让大家切身了解社区调解和企业调解的情况,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阳光调解”模式多元化、实体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理解。
杨旭光表示,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利用“互联网+”平台,大胆探索纠纷调解处置新方法,在全国率先创建“阳光调解”模式,希望通过“阳光调解”模式的不断优化与推广,进一步筑牢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推动宝龙街道和谐劳动关系再上新台阶,为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贡献“宝龙方案”。
李相宏表示,宝龙街道先行先试,在原有“四位一体、多方共建”大调解体系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思路,实现劳动监察执法与劳资纠纷调解相融合,充分挖掘利用多方资源壮大调解队伍,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阳光调解”模式。
面临劳资纠纷趋向复杂化、多样性环境下的劳动关系,陈广文对全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理念,全力服务企业;二是善做善思,夯实基础,不断完善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三是时刻备战,高度警惕,抓好群体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他希望各街道能学习和借鉴宝龙街道经验,积极谋划,结合实际,把劳资纠纷“阳光调解”模式运用到各自的劳动管理工作中,扎扎实实落实好2019年劳动关系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新发展新跨越。
会后,各人大代表和各街道劳动办负责人在“阳光调解”模式座谈会上积极发言,分享收获和经验。宝龙街道就“阳光调解”系统的创新举措、项目经费、合作模式、后期开发、共同推广等方面向街道各负责人进行了探讨交流,共同为龙岗区各街道推广落实“阳光调解”模式答疑解惑。
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