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未成年人遭家暴必须强制报告!宝安出台八条措施反家暴

读特记者 叶志卫
2019-03-08 17:00
摘要

家庭暴力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难题。

家庭暴力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难题。如何有效地管住施暴者的拳头,为受害者争取权益的问题长期以来是政府、社会关心的问题。今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9周年,刚刚过去的3月1日是《反家暴法》正式实施3周年,深圳各区的反家暴工作,有哪些新进展?

7日,宝安区召开落实《宝安区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和应急处置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工作推进会。宝安此次出台的《八条措施》,综合运用了依法惩戒、人民调解、心理干预、救助帮扶、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法律权威,织密反家暴工作的网络,提升部门联动的流畅性和速度,提高反家暴专业度,细化对妇女儿童的关爱,为宝安反家暴工作处置提供坚实的支持。

推进会现场

率先在全市实施强制报告制度

发现家暴线索“眼线”更密

与会人员了解基层派出所反家暴工作

7日推进会召开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宝安基层派出所的家暴报案点和调解室,了解社区“馨和家园”工作室和维权服务站等。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宝安做出了一些探索实践,比如,宝安在全市最早出台建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理工作体系,在社区“馨和家园”工作室引进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反家暴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此次出台的《八条措施》,其一大特点是,是在全市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受暴者强制报告制度。据了解,目前全国仅有云南省出台相关强制报告制度,但并未突破法条规定的报告主体,《八条措施》第一条明确,除了《反家暴法》中规定的报告主体以外,增加网格员、楼栋长以及物业管理员作为报告主体,并实行问责制度。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家暴,大多发生在家中,加之家庭成员难以启齿等各种原因,往往非常隐蔽,让发现家暴线索成为一个头痛的难题,给反家暴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目前,宝安辖区有500多万人口,同时人口流动性大,反家暴工作开展起来更大,实施强制报告制度,将跟有利于发现家暴线索。

事实上,在实施强制报告制度之前,宝安区5000多名网格员等群体已是义务报告主体。此次推进会举办地西乡凤凰岗社区就曾发生这样的一个案例:社区的网格员在一次巡查中发现,11岁的女孩小艺(化名)遭受父母家暴,社区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在社区妇联的组织下,有效制止了家长对小艺的家暴。实施强制报告制度之后,将让网格员等群体更好履行责任,成为发现家暴线索的“眼线”。

为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昨日的推进会上,宝安区相关负责人再次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把强制报告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报告形式、报告对象、报告时限等,实行问责制度、纳入考核机制,并实施倒查机制,同时将相关事项纳入综治考核。

健全制度加强联动

反家暴工作网络联动更快

宝安基层派出所处理家暴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八条措施》的出台,还旨在健全制度加强联动,对家暴案件处置要求进行全流程管理。同时,派出所、各级妇联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

2016年11月,宝安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搭建宝安区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工作体系,其最大的特点是,宝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宝安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民政局等12个部门形成横向部门联动机制;宝安区妇联则推动纵向体系建设,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反家暴预防与处置网络。家暴的发现、维权、服务等都被纳入到这个联动机制和预防处置网络中。

《八条措施》则细化各部门职责,期望以此加强联动、响应等,更为快速处理反家暴事件。这包括:分级分类处置,制定高危个案联席制度,设立家暴庇护中心,横向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方面,明确了人民法院要为未成年人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并在24小时内签发,提升响应速度;明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必修课程,提升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宝安在区妇联设立家暴防护中心,各级妇联组织开通家暴有奖举报热线,等等。

宝安还要求,对家暴案件处置按照《八条措施》及工作流程图进行全流程流转,所有的家暴案件都要做到登记评估,联动处置,结案存档,跟踪回访全流程管理。比如,智慧管控平台将与家暴涉及到的责任单位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实现家暴案件处置信息共享,互动流转,实时查看工作进展;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家暴案件进行处置后,要通过管控平台上传处置结果,同时根据需要将案件转给所在社区进行联合调处或跟踪回访;各级妇联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进行危险评估,分类处理,涉及高危案件通过管控平台报公安机关跟进处置后做好回访跟踪。

建设“馨和家园”工作室

让妇女儿童有保护有关爱

与会人员参观“馨和家园”工作室

反家暴工作中,除了要管住施暴者拳头,还需要细化反家暴处置方式、为受害者提供危机干预等服务,给予他们更多关爱,帮助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出台《八条措施》之后,宝安对家暴案件分类分级处置将更为科学。相关责任单位将建立统一的家暴案件分类和危险评估标准,使用专业量表对家暴案件进行分级,分低、中、高危三个等级,对不同级别的家暴案件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以更为科学的方式对待反家暴工作。

反家暴要突出专业性。此次宝安出台的《八条措施》,也希望通过一些创新措施提升专业度,让妇女儿童有保护有关爱。这些措施包括:提升为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的“馨和家园”工作室,落实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推行“专门机构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以专业心理干预等手段消除家暴后续创伤,突出反家暴专业性关爱儿童,让“馨和家园”成为民众的“心灵氧吧”,落实“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

【读特新闻+】

目前,宝安各相关部门已按照《八条措施》的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宝安区法院已开通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建立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开展全流程心理疏导机制和回访工作机制,并与妇联一起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宣传片。

《深圳市宝安区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和应急处置八条措施》

一、实行未成年人被家暴强制报告制度,学校教师、医务人员、物业管理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劝阻、帮助、处理,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妇联组织投诉。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问责。

二、在区妇联成立宝安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各级妇联组织设立家暴有奖举报热线,鼓励市民群众举报。

三、在各社区设立专门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馨和家园”工作室,一社区配备一名心理咨询师,对家暴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四、凡投诉到妇联组织或110接报的涉家暴案件,情节轻微的,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予以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可以通知社区工作站、司法所以及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妇联以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团体,商请联合进行调处。

六、区民政局设立家暴庇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所在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提供必要关爱帮扶措施,或将受害人送到庇护场所。

七、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在24小时内签发保护令,社区工作站、妇联、派出所可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必修课程,纳入“宝安市民教育第一课”,纳入反家暴干预、执法和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内容。

编辑 黄小菊

(作者:读特记者 叶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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