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微企业带来资金活水 深圳市出台文件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
读特记者 沈勇
2019-03-06 12:52

深圳中小微企业创业将有更多募资渠道。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公布《深圳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将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带来利好。

记者了解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指依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32 号)在我市设立的,为省内中小微企业证券非公开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可非公开发行和转让中小微企业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以及开展挂牌、信息展示、登记托管等相关活动。《意见稿》对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合规经营、合格投资者、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深圳小微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天狗窝金融首席分析师刘小峰认为,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深圳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是好事。比如在提高管理效率方面,对于深圳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着重划出为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所必需的基本行为底线,让市场参与者可以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项进行整改,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另外,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商业保理等类金融机构为挂牌展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这将解决深圳地区轻资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深化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加速深圳地区科技成果转化。

编辑 刘彦

(作者:读特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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