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旅客出境游回来时,喜欢给自己或家人带上一份“伴手礼”,然而境外一些“特产”却是明令禁止携带入境的。深圳海关2月22日通报,该关在皇岗口岸查获1起旅客违规携带濒危动物制品入境情事,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为石珊瑚、唐冠螺。
据悉,皇岗海关现场关员通过CT机图像,发现一名经皇岗口岸入境的男性旅客行李内携带有疑似珊瑚状、螺状物品,后开箱查获疑似珊瑚1株、唐冠螺1个。当事人自称上述物品是从马尔代夫旅游时购买的“当地特产”,计划作为“伴手礼”赠送亲友作为装饰品摆设。
经鉴定,海关此次查获的珊瑚为石珊瑚,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保护物种;螺制品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唐冠螺,为“四大名螺”之一。当事人涉嫌违反海关规定,目前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邮寄或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由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