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凌晨超速醉驾 兰博基尼与摩托车对悍1死1伤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李文健 文/图
2019-02-20 18:04
摘要

蓝某的驾驶证因违法处理、超分、扣留、停止使用被吊扣。

“90”后小伙月花9万租赁豪车,醉驾、超速、追尾摩托车,致1死1伤。惠州交警今天通报了这起发生在惠州市区的交通肇事案。

交警通报称,2019年02月14日4时57分,蓝某(男,28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兰博基尼轿车(前后挡风玻璃黏贴津GN5858临时行驶车号牌,后经核查该车为粤FPT7XX)从江北方向沿合生大桥往下角方向行驶,至合生大桥桥面中间时,追尾碰撞前方一辆同方向行驶由庄某(男,56岁)驾驶的粤V0B2XX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搭载乘客涂某,造成庄某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涂某(男,41岁)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2019年02月13日当晚,肇事嫌疑人蓝某和两名外国籍女性在酒吧喝酒后,于14日凌晨驾驶机动车前往康帝酒店途中,发生事故。

经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勘测发现,蓝某一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经对其血样检测,蓝某的酒精含量为175.65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驾的标准(80mg/100ml),其行为构成了醉驾罪;二是超速行驶。根据检测,蓝某驾驶兰博基尼经过合生桥桥面的速度达到了158-165km/h,远远超出了合生大桥50Km/h的限速,高速行驶产生的巨大撞击力是这起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三是在驾驶证被吊扣的情况下仍然违法驾驶车辆。

经查,蓝某的驾驶证因违法处理、超分、扣留、停止使用被吊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坏、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存在全部过错;无证据证明驾驶员庄建秀及乘客涂运国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李文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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