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接轨!深圳试点施行建筑师负责制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9-02-18 20:25
摘要

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发布《深圳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范围正式启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发布《深圳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正式启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所谓建筑师负责制,是指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责任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据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建筑师负责制,意味着责任建筑师及团队可以对工程项目的规划策划、报批报建、设计及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评先创优等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并对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行政审批、技术审查等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方案》,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建设项目,可采取前期告知承诺审批,后期监督管理备案的方式。同时,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鼓励措施,支持设计企业和建筑师积极开展建筑师负责制业务,探索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后评估机制,对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可单独设立奖项,对担任过建筑师负责制的建筑师,经申请可以减免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在国际互认、评优评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该负责人表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是与国际工程建设模式接轨,通过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在工程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和鼓励建筑师依据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服务,注重与规划和城市设计衔接,并在项目实施中逐步建立确保质量、安全和效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提升工程质量,打造精品工程项目。

据悉,此次建筑师负责制在政府投资项目择优试点,同时,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自主申报。深圳市住建局要求各区、各相关单位于3月31日上报试点项目名单,该局将根据报送情况,适时公布全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名单。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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