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某工地为赶工期竟破坏绿化,结果被重罚了3.7万余元

读特记者 马晓峰 通讯员 胡渊博
2019-01-28 18:29
摘要

龙岗区坂田街道一因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被罚37440元的当事单位追悔莫及。

“年底了,为了赶工期,我们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前就先占用公共绿地动工了。真不该图省事而动歪脑筋,以后再也不会了…… ”龙岗区坂田街道一因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被罚37440元的当事单位追悔莫及。


近日,坂田街道执法队三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永香路某工地广场前有一截公共绿地上的绿植不翼而飞,还被悄然盖上了一块绿布,边边角角还有黄土裸露在外。这一现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关注。经过连日蹲守,发现是附近某小区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绿地导致了绿植被破坏。这显然已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拍照取证,经测量占用公共绿的长10.4米,宽1.8米,面积为18.72平方米。坂田街道执法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责令于2019年1月28日前恢复原状;并罚款人民币37440元(每平方罚2000元)。

1月28日当事单位已缴纳罚款,也警示所有市民要自觉遵守《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共同爱护公共绿化空间,让城市更美丽。 据悉,良好的市容环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一道道充满生机的绿化带犹如城市的点睛之笔,不容破坏。“城市是‘管’出来的,更是‘干’出来的,近两年是坂田市容环境‘蝶变’时期,我们夜以继严控市容秩序,力推‘以罚促管’机制,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品质,连创多个‘第一’。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但执法工作‘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将继续以绣花之功,稳步推进市容环境常态化、精细化、法治化管控。”坂田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表示。

2018年坂田街道执法队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执法“百日行动”,扎实推进“警城联勤”,深入推动“严管严治、以罚促管”,全年共立案1833宗,罚款206.33万元,立案数和罚款额全区第一;严查严控“十乱一超”、黑煤气、泥头车、私宰非法养殖等,查处力度位居全区前列。因此,2018年坂田街道执法队再次被评为龙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优秀执法队”、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先进单位”、环卫大执法专项行动“优秀执法队”,池卫华、王祖超、龙亚庆、林晓聪等4人被评为优秀执法员。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记者 马晓峰 通讯员 胡渊博)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