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组织各派出所深入辖区社区和人流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消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隐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广泛的宣传,让辖区居民了解、支持我市禁售禁燃政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确保辖区春节期间祥和安全。
活动中,民警采取悬挂标语、散发传单、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宣传过程中,民警发现群众中存在着“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不应该禁止。”的观点,民警随即结合典型案例,耐心向群众解释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火灾、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环境也有很大的危害。
辖区居民积极参与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现场共悬挂横幅35条,张贴宣传海报1861张,发放宣传资料2341份,出动警力56人。
同时,光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也在辖区内设立宣传点,并派出警力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及讲解相关政策,让辖区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禁燃烟花爆竹工作,为创造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拿着手中的宣传资料,市民们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相关规定,回去后也会跟亲戚朋友多多宣传,呼吁大家提高安全意识,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共同创造平安、有序、欢乐的春节社会环境。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