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罗湖区普法办于2018年12月在全市各区率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报告评议内容涵盖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普法实效等5大项25个指标。评议结果作为普法评先评优条件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评议,罗湖区普法办邀请区党代表和区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区45个成员单位提交的台账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考评。在此基础上,选定区城管局、区教育局、桂园街道办事处3个单位,接受罗湖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会评议团现场评议。
从总体情况来看,2018年度,各部门各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立足本职、立足实际,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活动、法治讲座、以案释法、业务培训等一系列普法活动,在提升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考核小组一致认为:全区45个被考核单位均能认真准备准备,严格对照标准及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自查自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自评报告和电子台账,年度普法工作任务达标,考核结果全部合格。
据了解,考核评议既是对罗湖区各执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一次整体检阅,也是提升罗湖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下一步罗湖区还要从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机制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把各单位各部门的普法工作摆出来、亮出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评议监督,变普法“软任务”为考核“硬指标”,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起普法责任。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