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但却不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家。
在城市霓虹灯下,有这样一群身影单薄、衣衫褴褛的流浪儿童。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从事一些,本不属于他们这个年龄段该做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也包括了获取合法劳动报酬,其劳动成果应当获得尊重,也应当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然而在实践中,因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当获悉属违法行为时,往往不懂得主动收集并获取有效证据。因此,在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应当注意提升未成年人的守法与维权意识,防范于未然,让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
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他们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更需要全社会来不遗余力呵护他们健康成长!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