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深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破产法庭成立,同时公布了2018年破产审判工作十件大事。
第一件:福昌电子破产重整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2018年1月7日,由人民法院报组织评选,福昌电子破产重整案获评“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这是全国首例入选的破产案件,是预重整制度在国内进行的首次探索,对建构中国式的“预重整”制度,发挥破产法的救治功能,具有借鉴意义。
第二件:松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松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作为广东省唯一一宗破产案件入选。该案还被最高法院评选为解决“执行难”工作典型案例。
第三件:执行转破产工作被誉为全国典范
2018年4月26日,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在深圳召开,深圳经验被为全国誉为典范;深圳法院“执转破”工作获评南方日报“走在最前列2018深圳改革榜单”“改革攻坚奖”;破产庭调研课题《从陌路到共生:执转破制度常态化实证研究》获评全市法院优秀课题一等奖第一名,《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制度研究》获评全省优秀调研课题。
第四件:深圳中院在最高法院组织召开的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
经最高法院指定,2018年11月23日,深圳中院就成功审理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在“推进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作了专题经验介绍。该案的成功重整,使债权清偿率由模拟破产清算的28.46%提高到100%,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和劳动者的多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引导和保护。
第五件:“破产审判机制改革”获评2018年深圳市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实践创新“示范项目”
对深圳中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十大首创之举和下步改革思路予以高度肯定。深圳中院在企业破产审判中大胆创新,勇于改革,为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参考,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机制的健全完善提供了经验借鉴,发挥出较好的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作用。
第六件:第二届市场化破产论坛在深圳成功举办
2018年10月19日,“第二届市场化破产论坛”成功在深圳举办。最高法院、有关中央部委和部分地方法院领导,大陆、香港、澳门和美国的破产法专家代表等200余人围绕破产法实施中的前沿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第七件: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拍卖并跨境交付波音747飞机
在翡翠航空破产财产处置中,面向全球公开网拍波音747飞机,境外公司竞拍成功。2018年8月21日,顺利完成网上拍卖飞机的国际交付,被称为“史上最强网拍”,亦被最高法院评选为解决“执行难”工作典型案例。
第八件:高戍达公司执行转破产案件入选深圳法院2018年度“十大社会关注案件”
该案从受理到完成破产清算用时不到180天,一举终结了19783宗执行案件,是深圳中院快速消化执行案件最多的单宗执转破案件,产生了良好示范效应。
第九件:《“僵尸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报告》顺利结题
该课题是最高法院重点课题,由深圳中院与省法院共同申报、共同完成,被最高法院评定为良好等次。课题报告梳理了广东法院“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案件审理的有效做法和可取经验,为全国法院通过破产手段司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广东样本。
第十件:在全国法院首次对破产审判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
参照普通诉讼案件,按一定比例客观确定破产案件的办案分值,在全国率先解决了破产审判工作量化考核难题。在2017年的工作考核中,破产庭工作绩效名列全院第一,荣立集体三等功。
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