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举重协会关于2008年奥运会三名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兴奋剂复检结果呈阳性的声明
我协会从国际举重联合会获悉,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样本复检中查出3名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曹磊、陈燮霞、刘春红兴奋剂阳性。
中国举重协会官网截图。
我们对此消息感到十分震惊。中国举重协会始终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际举重联合会的有关反兴奋剂规定,严格执行 “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对兴奋剂“零容忍”。中国举重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建立了严格的反兴奋剂责任 制度,配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开展大量的、严格的兴奋剂检查,严厉打击兴奋剂违规行为。
我协会对此次复检阳性结果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国际举重联合会和国际奥委会相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调查。如经查证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协会将对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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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举重联合会:3名中国奥运冠军药检呈阳性
国际举重联合会(IWF)发布消息,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的重新测试显示,15名运动员呈阳性,其中包括三名中国运动员: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金牌)、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金牌)、曹磊(女子75公斤级金牌)。IWF将对这15名运动员处以临时禁赛处罚。
三人所服用的违禁药物“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在08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清单中并未明确写明,但属于该清单中被禁止的“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之列;而刘春红所服用的西布曲明(sibutramine,一种有减肥效果的刺激剂)则在08年清单中被明确标明为禁药。
来源 中国举重协会官网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