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年报报送启动了。记者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从1月1日起,深圳市商事主体可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深圳信用网、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商事主体公示信息录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8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否则会受到处罚。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