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深圳市极端气候频繁,超标准暴雨多,容易造成积水、内涝等情况。同时,城市开发建设破坏或改变原有汇水区域和排水体系,新的排水体系建立需要较长的时间,这是引发内涝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2018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安排,全市年内治理完成50个以上易涝点(易积水区域),降低城市内涝风险。通过深圳市水务局、各区(新区)、深圳市水务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通力协作、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52个易涝点(易积水区域)治理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6项治理任务汛期前完成发挥实效
今年年初,各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治理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按照积水内涝点对市民生活及出行的影响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在汛期来临前抓紧完成了一批位于人口密集区、交通繁忙区的重点治理项目,在今年暴雨期间收效显著,极大程度上减轻了积水、内涝对市民生活和出行的影响。
石龙路历史内涝
石龙路新增三篦雨水口
民治街道丰泽湖山庄小区由于排水管道老旧破损,每逢暴雨就产生10-20公分积水。今年1月,民治街道倒排工期抢进度,迅速开展丰泽湖山庄小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今年汛期该小区基本未再出现积水情况,小区业主出行不受影响。
同样是位于龙华区的创业路汇海广场段商铺、住宅密集,但由于地势低洼,汇海广场C幢与锦绣御园停车场入口处暴雨期间经常出现15公分以上的积水,行人只能绕道机动车道通行,也给进出车辆造成不便。今年3月,龙华街道通过新建雨水管、增设雨水篦子数量提高排水能力,工程完工后,达到在20年一遇暴雨标准下不积水的效果。
南湾街道下李朗南路历史积水情况
南湾街道下李南路治理后
此外,宝安区石龙路段、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与下李南路交汇路口、罗湖区罗沙路西岭下至仙湖路口等多处易涝点,都赶在今年汛前消除了积水隐患,得到了群众的积极评价。
新增易涝点(易积水区域)也将尽快开展整治
汛期来临后,各责任单位仍不放松对易涝点(易积水区域)的治理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全力推进剩余易涝点(易积水区域)治理任务。
光明区马田模具厂易涝点治理前
光明区马田模具厂易涝点治理后
光明区马田办事处海龙模具厂东南侧东靠公明西环大道路段由于原有排水管线淤积严重,且原雨水口数量不足,暴雨时极易发生内涝积水情况,周边居民反应强烈。为缓解片区内涝情况,今年6月,马田街道办通过管道清淤、新建盖板渠、更换原收集能力偏弱的雨水口改造为偏沟式三篦雨水口,有效增强路面雨水收集能力。9月竣工后,正值超强台风“山竹”来袭,治理工程经受住了暴雨的考验,片区未发生明显积水,区三防办再未接到市民投诉。
南山区同安路地处南山、宝安交界地带,该处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积水深度曾达80公分,多次造成小汽车被淹、死火。据南山三防办负责人介绍,区环水局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加快敷设排水管道,于12月底前完成工程整治任务,将有效缓解该处积水情况。
下李朗社区白李路旗丰工业园治理前
下李朗社区白李路旗丰工业园治理后
记者从深圳市水务局了解到,经过今年汛期“8.29-8.31”大暴雨、台风“山竹”袭击后,全市出现部分新增易涝点(易积水区域),市水务局已会同各区(新区)对新增易涝点(易积水区域)进行全面梳理,并督促各区(新区)尽快开展整治工作。
【相关链接】
积水、内涝有什么区别?
积水、内涝都是媒体报道中常见的字眼。可这两个术语有什么联系和差别呢?
积水点、内涝点往往都多发生于市政道路、立交桥底低洼处,容易引起交通堵塞,车辆损伤等,社会影响较大。
内涝判定标准为:一是积水时间超过30分钟,积水深度超过0.15米,积水范围超过1000平方米;二是针对下凹桥区,积水时间超过30分钟,积水深度超过0.27米。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才称为内涝灾害,否则为积水。
以2017年为例,受“6.13”、“6.16”和“7.18”暴雨影响,据实时统计,深圳市共出现50处水浸点,经核实,其中12处为内涝点,占水浸点总数的24%,其他38处为积水点。
另外,积水点往往由于雨水篦口被树叶垃圾等堵塞,或排水管久未清理造成淤积等原因,导致排水不畅,形成局部小范围短时间积水,一般通过清理雨水篦口、清疏管道即可达到解决积水的目的;而内涝点主要是由于片区地势低洼造成大面积长时间积水,需要通过新建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工程措施进行系统治理,完善片区排水防涝系统,从而达到解决内涝积水的目的。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