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有5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7类人群可享受创业场租补贴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18-12-24 18:56

12月24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截至11月,深圳已经有5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为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创业指导和政策宣讲等服务。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具有4大功能

创业孵化是帮扶培育初创企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深圳积极发展创业孵化载体,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采用“集中受理、统一评审”方式,每年开展一次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年度考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据统计,截至11月,深圳已经有5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其中,福田区9家、罗湖区1家、南山区12家、宝安区9家、龙岗区13家、龙华区3家、坪山区2家、光明区2家。

据了解,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有4大功能:一是保障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地、仓储物流、公共会议场所、物业管理及后勤保障等;二是开展创业服务,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实训、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三是代理商事业务,包括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等服务;四是促进项目对接,提供展示交流空间,包括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

7类人群可享受创业场租补贴

此外,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内创办初创企业,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可享受的月租金补贴标准分别为1200元、1000元、700元,其中自主创业人员中的大学生群体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可享受的月租金补贴标准分别为1560元、1300元、910元。在其他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可享受的月租金最高补贴标准为500元,大学生群体为650元,补贴期最长为3年。

7类人群可享受创业场租补贴,包括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及休学创业的;以及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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