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机制:让干事创业者轻装上阵
记者 吴炜琪
2016-02-26 17:14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部门工作的失误给国家造成损失,也刺痛着公众敏感的神经。面对有些工作中的失误,是严惩还是适当宽容,成为摆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在近期召开的深圳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上,深圳市纪委表示,今年将出台支持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对在作出重大决策、推进改革创新、严格行政执法、落实重大项目等方面敢闯敢试、勇于担当的干部,给予容错免责,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就该话题,本期"廉议汇"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王言虎(北京 媒体人):一个健全高效的行政运作系统,激励与容错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辙,缺一不可。尤其是对后者而言,一旦有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失误,就不问情由对其非议甚至问责,一方面,会让其在以后的工作中畏首畏尾,养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最终造成"为官不为"的后果;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一些干部为仕途计而千方百计掩盖错误、粉饰太平,导致以往做出的错误决策不能及时纠偏,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建立一种科学的容错机制,不仅可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于公共利益的增益也颇为有益。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在一个改革和创新的时代里,领导干部显然不能背离时代潮流。然而,"摸着石头过河"难免会遭遇挫败甚至犯下错误。如何处理这一两难问题?一方面,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避免"有权任性"。当权力得到有效制约,轻率、糊涂的"拍脑袋决策"就会越来越少;另一方面,要建立容错机制,让那些愿意干事、能够干事的领导干部轻装上阵。在考核和评价体系里,对犯错误者要慎重处理,避免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让那些勇于做事、善于做事的领导干部有更大的动力和信心。

涂启智(广东深圳 职员):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有助于让勇于干事创业的干部挣脱各种有形无形的束缚,从而在工作中大展身手。但容错机制也应有限度或者边界。对于那些受到特定时代视野与思维局限所造成的工作失误,可启动容错机制,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而对于当初明明有很多人反对,决策者也知道不可为,却一意孤行拍板上马铸下的大错,还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能拿容错机制来为决策者主观武断所造成的损失买单。

容错有底线 法律当坚守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现实中,有些过错值得原谅,有些过错却不能宽容。尤其政府工作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对于错误的处理更是容不得一点马虎。

改革创新的浪潮下,很多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常常会遇到不可预知的风险,要想鼓励大胆尝试,就必须要有允许走弯路、宽容犯错误的气度。深圳市纪委出台容错政策,既是对思路开阔、敢为人先的尝试者、担当者的包容,对创新突破的保护与支持,也是对碌碌无为者的一种鞭策。但是,容错不是无原则地纵容错误,容错机制始终应该守住法律的红线。如果有人试图钻机制的空子牟取私利,则万万不能容忍,必须严查严办。

宽容失败固然可以鼓励创新,却也应与遏制腐败、干净干事并行。有底线的宽容才能保护和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杜绝盲目犯错、故意出错的现象发生。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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