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新西乡记”小编上网时
在“家在深圳”论坛上
看到了一个吓人的标题!
小编点进贴子一看
楼主说,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
某些工厂偷排有毒气体
而且时间长达一年多!
各位网友看到这里,先不要义愤填膺
西乡街道已经组织专人
展开调查
到目前为止
该区域及附近
暂未发现不明气味的排放
焚烧废弃物等违法现象
同时,我们的调查还在继续
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请广大市民放心!!
原贴内容
宝安西乡银田工业区有某些遗留工厂,时常在凌晨3点——5点,肆无忌惮的排放恶性毒气,排放时间长达2~3个小时。影响范围包括整个西乡大道沿线至碧海新区。
一年多来,区域招商果岭、金港华庭、碧海名园、中信湾上六座、润恒尚园、泰华阳光海、松茂御龙湾、碧海富通城、玉湖湾、锦明花园等一大批楼盘,数十万居民深受其害,苦不堪言。是谁给了这些不法企业胆量置片区居民生命健康于不顾,持续开展不法生产活动?
我们恳请相关管理单位,拿出切实行动,处理相关违法污染企业,还片区居民一份健康呼吸。
连夜展开调查
网贴发出后的第二天(11月27日),西乡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领导立即组织西乡环保所、安监办、经科办、网格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及社区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处理。
第一时间回复网友
西乡街道环保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紧急会议结果回复该市民。
筛选疑似地点
西乡街道经科办及安监办立即整理相关台账,筛选出该区域周围疑似产生废气废品回收站及周边污染源16个。
网格员摸排:暂未发现
11月27日晚上8点,西乡街道网格员167人、相关社区治安员及环保所工作人员组织巡查队伍,对辖区周报废品站及工厂进行巡查,共巡查废品站32家,工厂66家,暂未发现存在擅自焚烧垃圾迹象、随意排放工业污水、废气等行为及可能产生废气、有毒气体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健康污染源。
执法队、环保局排查:暂未发现
11月28日凌晨3点,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三中队机动组联合环保局,出动执法队员4名,环保队员3名,特保2名,对银田工业区、东财工业区、通达路、共和工业路等垃圾回收站、废品收购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及周边路段的10家废品收购站、4家企业进行排查,暂未发现不明气味的排放及焚烧废弃物等违法现象。
组织巡逻队、征集线索
西乡街道通过物业管理公司邀请招商果岭、金港华庭、碧海名园等物业小区有意愿的业主一起加入巡逻队伍;通过社区、网格员上门走访鼓励周边社区、楼栋长提供线索。
欢迎市民提供线索
渠道一
西乡街道公布环保举报电话:0755-12369
一旦相关线索核实查处,西乡街道环保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渠道二
“新西乡记”公众号“书记信箱”
有线索的市民,欢迎到“新西乡记”的“书记信箱”中反映,收到来信,街道督查室等部门将立刻核实处理。同时,大家在生活中有任何问题,都欢迎与“书记信箱”交流。
奖励办法
宝安区公众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来邮、官方微博、短信等途径向我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本办法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七条 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人民币奖励:
(一)工业企业利用雨水管道、抽水泵、软管、三通阀、槽车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液的行为;
(二)工业企业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造成工业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的行为;
(三)建筑工地、运输公司等直接将未经沉砂处理的泥浆排放至市政排水管道或河道的行为。
第九条 举报工业企业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排放喷漆废气的行为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
由于气味本身性质的特殊性
我们很难立刻查找到呛鼻气味的源头
西乡街道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
畅通线索提供渠道,鼓励居民举报
竭力为辖区居民创造
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也希望大家都爱护环境
我们的西乡,我们大家一起维护
我们愿意接受市民的监督
对擅自焚烧垃圾
随意排放工业污水、废气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绝不姑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