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等三大药品目录,11月30日起可报销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18-11-26 16:48
摘要

癌症患者的福音!

好消息!深圳癌症患者的福音!26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也就是说,11月30日起,参保人使用这17种抗癌药可以按相关规定报销。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11月30日起,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严格执行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按照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

除了可以报销以外,市人社局要求医疗机构等要保障药品供应。有关医疗机构和药店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这些药品的及时供应,要尽快在信息系统中完成药品目录更新工作,加强合理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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