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公司股份 深圳东深水源保护办原主任黎晓涛被提起公诉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8-11-26 16:48
摘要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原主任黎晓涛(正处级)提起公诉。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6日消息,经该院指定,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原主任黎晓涛(正处级)提起公诉。

检方的起诉书指控,1999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黎晓涛利用其先后担任深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7.85万元、港币9万元、美元2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5.5万元,价值人民币432.5万元的公司股份,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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