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宝华决定逮捕

新华社
2021-05-12 11:09
摘要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宝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宝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宝华决定逮捕》)

编辑 编辑-张克(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王雯,特区报-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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