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的废旧衣物该怎么处理?深圳发布国内首个标准
读特记者 林清容
2018-11-15 18:04

(图片来源:南方+)

11月15日,记者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获悉,由该中心牵头制定的国内首个针对垃圾分类单一类别的地方标准《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并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废旧织物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深圳废旧织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个独立住宅区至少设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

废旧织物回收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规定了废旧织物回收、暂存、分拣、贮存、清洗消毒、再生利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其中,明确指出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的工作场所包括废旧织物贮存区、预处理区、再生利用工作区、打包区、成品区,应不少于800平方米,消毒区不少于200平方米。累计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米。

关于废旧织物的回收,《规范》要求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 500 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废旧织物回收箱应设置在住宅区内居民集中活动场所或人流量较大的出入通道旁,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

废旧织物回收企业需要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厢体密封,并统一标识分类类别、标志、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车辆编号等基本要素。废旧织物极易燃易潮,故暂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潮,并按相关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备、采取防火防雷措施,设施外墙、顶棚以防止室外天气如雨雪天影响织物的存放。

废旧织物再使用、再生利用有标准

废旧织物可按破损度、污染程度、价值等进行初次分拣,破损度小且污染程度低、具有穿用价值的服饰类废旧织物可再使用,具有可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旧织物进行再生利用。企业应将分拣后的废旧织物分类摆放,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文字、图形标识,贮存的废旧织物应及时清理。贮存场所应设置外墙、顶棚等必要的遮挡,外观立面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并保持通风、干燥、防潮,应采取防扬散、防渗漏等环境保护措施。

关于再生利用,规范要求对于可再使用的废旧织物要清洗消毒,然后根据纤维品种、颜色、含杂情况等进行分类,对废旧织物辅料如金属拉链、纽扣等应先分类拆除。再生利用可采用机械法、物理法、化学法,再生利用方法应根据废旧织物的颜色、原料成分、再生成本进行合理选择。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应配备除尘装置对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对于不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旧织物,规范要求对于破损和污染程度严重的,应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作为危险废物的废旧织物应单独运输至城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废旧织物直接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

据了解,该规范的制定参研了国内外相关法律条文,如德国的《废物管理法》、日本的《固体废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法国的《关于新纺织服装产品、鞋及家用亚麻布产生的废物再循环与处理法令草案》(G/T8T/NFRA/66号),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台湾的《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应回收废弃物责任业者管理办法》。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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