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封杀电池厂后续 | “土政策”有法律效力吗?
记者 邱小香
2016-08-17 18:18

龙华新区发生两起火灾,均发生在电池企业,且都在龙华办事处。为此,龙华办事处开展了一项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一天内查封上百家电池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并限期全部搬离。

深圳特区报13日对此进行了报道。15日,龙华办事处回应称,他们是根据龙华新区安监局自行制定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来执行的,并在专家的参与下对有关企业进行查封。

“监管缺失的危害不应简单由企业来承担”,“龙华新区安监局出台行业《指引》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刀切地关停逼走企业属行政违法行为,执法的法律依据不足。”深圳特区报的报道在社会引发热议。

被查封企业召开座谈会呼吁纠正不当做法

16日,部分被查封企业代表自发组织召开座谈会,讨论龙华办事处“一刀切”做法的不合理性以及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和巨大损失,呼吁社会关注和纠正龙华办事处这一不妥做法。

深圳市神通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说,国内确实没有电池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对于电池如何运输、储存和搬运都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导致频繁出事故。据了解,龙华新区安监主管部门,在7月26日自行组织专家出台了《龙华新区锂离子电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于《指引》的出台本身是件好事,因为终于有一个规范化的东西可以让大家去参考。但是,这一《指引》事先既没有征求电池企业的意见,事后又没有及时下发给电池企业参照。被查封的大部分企业都不知道《指引》的具体内容,查封企业时也没有指出企业到底违反了哪一条。退一步说,龙华新区出台的《指引》也只适用于龙华辖区,不能适应于整个深圳或全国,具有很大的局限使用性。陈先生呼吁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一个统一规范化的电池行业标准,可以在全国参照执行。

“为了辖区的安全,为了市民的生命财产,让不合格的企业关停这是应该的。”深圳市欧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彭先生说,龙华办事处对辖区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事情本身没有错,错的是做事情的方式。村南工业区内的电池企业都是小微企业,除了欧能超过100人外,其余都在百人以内,目前都处于停产状态。彭先生表示,安全隐患、发生事故与人数多少、企业大小无关,龙华办事处不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稍小的企业一律清理的做法不妥。

龙华方面限企业一周搬离。武欧新能源负责人蔡先生说,限期一周搬迁无异于逼企业倒闭,因为一个正规企业,无论大小,7天内搬离都是不可能做到的。重新找厂房、组织生产、安排工人等系列事情都需要时间去处理和消化,加上龙华如此大动作,现在很多区域都不敢接收电池企业,目前很多小企业都面临倒闭的状况。

律师:《指引》不具有法律效力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采取快速的“一刀切”方式并不可取,应该有所缓冲,给检查、抓整改留有空间。他认为,政府监管缺失造成而引发的危害,不应简单地由企业来承担。遇事期望一纸封条解决很难让人信服,简单粗暴地执法容易留下“后遗症”。政府要在法律框架内行政,要规范性地执法。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东文明确告诉记者,龙华新区安监局出台《指引》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刀切地关停逼走企业属行政违法行为,执法的法律依据不足。因为龙华新区在行政单位级别上不具有区级行政权力。“一个区自己发布的指引仅对内部有效,可作内部规范使用,但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不能作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另外,先关停企业再出台《指引》的行政程序亦不符合法律程序。 他表示,企业在合法办理营业执照、自身具备安全生产的情况下,企业有自主选择经营地点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此外,就被劝离企业负责人未收到任何行政处罚决定这一点上,他表示政府在进行行政处罚或进行强制措施时必须将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被处罚人。“如果因政府的违法执法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可以要求政府进行行政赔偿。”陈东文律师表示。

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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