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次“盖停”整治行动 深圳交警共查处32宗违法
读特记者 王若琳
2018-11-08 20:09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秩序,从严查处机动车在全市重点区域、交通繁忙路段以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遮挡号牌,以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深圳交警于11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次“盖停”违法统一行动。截止8日下午17时30分,全市共查处32宗违法。

当日上午9时许,龙岗交警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龙飞大道大运地铁站路段,有一小车在路边停靠近5分钟,司机开车门坐在驾驶位,而车辆后车厢盖也一直打开状态,其行为涉嫌“盖停”违法行为。随即,龙岗大队安排警力前往,将车主路某传唤至大队进一步调查。路某称自己在等朋友搬货物到车上,害怕路口监控拍到,于是打开后尾箱逃避电子眼。最后交警对其首次违法予以警告的处罚。据悉,此为深圳交警查处的首宗“盖停”交通违法。深圳交警透露,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初犯警告,再犯严罚”的规则实施处罚。

9时50分许,宝安交警大队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两台小车在宝石西路汽车站门口违法停车,并打开后尾箱盖躲避视频监控抓拍,涉嫌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宝安交警大队随即安排民警到达现场对两辆违法车辆进行查处,执勤民警现场依法开据了违停处罚单。

据了解,为了保障行动查处效果,深圳交警采用视屏抓拍+铁骑巡查、无人机+“隐形战车”等方式,重点查处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的“盖停”交通违法行为。对被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深圳交警表示,将针对市民举报区域重点加强监管,下一步,交警也将对“盖停”举报纳入有奖举报范围,每宗经查实拟奖励100元。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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