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上“民心桥”啦,你关心的安全热点问题都有答案了

读特记者 戴晓蓉 文/图
2018-11-08 12:11
摘要

昨天,深圳市安全监管局上“民心桥”啦。

11月6日,深圳市安全监管局上“民心桥”啦。

6日上午,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海成走进深圳广播电台先锋898“民心桥”节目直播室,围绕“全面落实法治强安,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主题,就市安委办、市安全监管局的具体职能以及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在线交流。

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品监管处处长黄撰、科教宣培处副处长王军、工矿商贸监管处主任科员刘晓伟、执法监察处主任科员杨滨,以及节目义务参评员高玲玲、陈德强也到了节目现场参与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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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中解答了广大市民提出的各类安全热点问题。现在小编选取一些,带大家用文字来回顾一下吧。

问:我亲戚刚开了一家木材加工厂,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出了安全事故的话,工厂老板必须要坐牢吗?赔点钱行不行?

答: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杨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会发生很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还是有些人、有些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只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那么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首先,行政责任分两个方面,对国家工作人员就是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等;另一个是我们常见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其次是民事责任,如果企业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损失,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第三是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到严重事故,还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问:我以前考了注册安全主任,现在深圳市又规定企业要设置安全总监,那我安全主任这个证能直接担任安全总监吗?

答: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丁海成:安全总监是市政府第308号令里规定的,哪些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呢?50个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要设置安全总监,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怎么样的条件才符合安全总监呢?按照308号令的要求,符合这三项之一的都可以:第一类是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第二类是具备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的人;第三类是具备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获得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的人。

几年前,全市专门创设了安全主任培训,取得证书的人数非常多。我们希望能够尽快打通政策通道,让这些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士更好地发挥作用,也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官网了解信息。

问:我找了两个焊工在厂里搞焊接切割,但前些天看到雇佣临时焊工被处罚的情况,说是焊工用的假证,我在想这个证件的真假我们怎么分辨呢?

答:市安全监管局科教宣培处副处长王军:你可以登录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查询平台,上面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窗口,输入工人的身份证号,直接查就查出来了。再一个,你也可以关注我们“深圳安监”微信公众号,上面也有一个栏目,非常方便帮你查到雇佣工人的证件的真假。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不管是企业负责人,还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都一定要按照规程取得合格的上岗证件。

问:我手底下有多家五金加工厂,我自己管不过来,所以我在下面聘请了厂长、安全主任,以及管生产的人员。我想问一下,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我是否还要承担安全责任呢?

答: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丁海成: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你请安全主任,请负责人管理,不管你给了他什么样的待遇、什么样的责任,你始终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你的责任是没有办法委托出去的,至于应该怎么样去履行你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议你看一看我们深圳市的第308号令,里面讲得非常详尽,对你会有帮助。

见习编辑 董雯静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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