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争执互殴,重庆22路公交是不是还会有返程?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8-11-02 20:34

备受关注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原因终于在今天迎来了答案

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以及监控视频,事发当时的情况被还原:

10月28日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了冉某驾驶的22路公交车,刘某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

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

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

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短短十秒钟的视频,让人看得是既气愤又惊心!要知道,车子当时不是停着,而是正行驶在车流中,如果不专心驾驶,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的啊!

然而,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当时都忽略了这一潜伏的危险,忽略了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带来的后果。

☞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并两次持手机攻击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

☞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他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

正是因为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这种互殴行为,直接造成了车辆的失控,导致公交车连同车内的15人一起坠入了冰冷的江水中......

一起争执,15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在为逝者哀悼的同时,小编不禁感慨,如果当时双方都和气一点,如果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没有争执和互殴,这辆22路公交车是不是就不会坠江?是不是还会有返程?

小编不知道答案,也永远不会知道答案。

因为,这世上从来就没有如果。

虽然没有如果,但我们却可以从悲剧中吸取教训。

如今回过头来看一看,刘某和冉某之间争执的起因,其实也不过“坐过站”这么一件小事。但日常生活中类似这样的“小事”,却常常引发了“大事”。

2018年10月29日,北京一公交车驶出洋桥西公交站时,车内女乘客邓某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因车辆已驶出公交站,司机拒绝了邓某要求。这时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手部,司机躲闪中车子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事后,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3月24日,广东江门一男子要求9号线路车在某个不能下车的路口停车,司机拒绝后,该男子竟在车子驶离某红绿灯路口后突然一脚“踩”住司机放在制动板上的脚,致使车子猛然刹车,车内乘客甩离座位,其中,坐在后排的一名妇女被甩到前排座位边,车内8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事后,该男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2014年1月6日,成都一男子乘坐公交车时车辆到站未停车,于是拍打驾驶员右肩要求停车,遭拒后又再次拍打并抓扯驾驶员右肩部,导致公交车突然失控,在与多辆车子发生碰撞并撞倒了一堵围墙后才停下。事后,该男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赔偿相关损失6万余元。

冲动是魔鬼!事实证明,一时冲动不仅会危害公共安全,还会让肇事者自己深陷囹圄。

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乘客攻击公交司机可能会涉嫌三种罪名

如果公交车处于停止状态,并未危及公共安全,将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

而若在行驶过程中对司机进行暴力干扰,即使没有发生实际损失,也很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述案例中也提到过。

对于这个问题,国外是这样的呢?在美国新泽西州的公交车上,司机座位背后树立的牌子上标示着“根据新泽西州法律规定,如胆敢袭击司机,将以7000美元罚款并处以5年监禁”。 纽约市曼哈顿的所有公交车的车门外面,也明确标示着对公交司机保护的严格规定“纽约州法律规定,对侵犯公交司机者将处以7年监禁的重罪”。

开车不是小事,驾驶员的每个行为都关系着整车人的生命安全。遇到类似这样的情况,其实乘客等一等,大不了多走一些路就是了。毕竟,有什么能比整车人的生命安全更重要的呢?

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乘客刘某的施暴行为让人很气愤,同时,其他乘客的不制止也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有网友说:“看到有乘客攻击司机,如果你以为事不关己可以坐在那儿看热闹,下一秒有可能你们这些看热闹的都会没命!所以,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该出手时必须出手!”

看到这儿,小编想起了一部微电影《车四十四》。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位女大巴司机在偏僻路途上的遭遇,道出了人性的光辉与黑暗。

影片中,当大巴行驶到某段偏僻公路上时,两名劫匪将车上票款抢劫一空,还胁迫女大巴司机到路边荒草地中欲施强暴,可是车上除了一位男青年挺身而出,其他乘客都无动于衷。男青年一个人冲到车下要求匪徒放过女司机,却反被刺中一刀,女司机也未能幸免于难......

影片的最后,女司机被匪徒放回后继续开车,男青年却被赶下了车。后来男青年才知道,车子被开进了山沟里,女司机和车上乘客全部死亡。

回到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如果当时车上其他乘客及时制止了刘某的施暴行为,最后这场惨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有网友认为,对于类似这样无理取闹、干扰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那么,你觉得呢?欢迎下方留言。

小编想说,重庆22路公交车的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应以此警示自己、警示他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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