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更多濒危物种纳入管制 如有触犯最高罚千万监禁十年
读特记者 啸洋文/图
2018-10-31 20:05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发言人10月31日表示,经修订的《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条例》)附表一11月1日生效,把更多濒危物种纳入受管制名单内。新加入受管制名单的物种包括侏儒枯叶变色龙、镰状真鲨、长尾鲨、塞拉里昂刺蝶鱼、黄檀属植物等,而部分现时已受管制的物种将由附录II转入附录I。详情载于附件。

将新加入受管制名单的塞拉里昂刺。

发言人说,这些修订是为了配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就管制物种所作的修改。根据《条例》,除获得豁免或另有规定外,进口、出口、再出口、从公海引进或管有受保护的物种,包括其部分及衍生物,均受许可证管制所规限。在新的受管制名单生效后,相关物种的进出口规定将即时实施。渔护署已透过通函通知有关贸易商该《条例》的修订项目,亦已举办简介会向相关人士讲解新管制措施。

将新加入受管制名单的香港瘰螈。

发言人指出,在新管制生效后管有附录I物种或附录II的野生活体标本作商业用途,则需在3个月的宽限期内申领管有许可证。宽限期于2019年1月31日届满。发言人提醒市民,违反《条例》的罚则已于今年5月1日加重。任何人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啸洋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