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名滨海之窗花园业主预交了停车费、装修押金等费用,花园原物业管理公司——滨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数据丢失为由,拒绝将逾100万元的费用退还给消费者。11日,深圳市消委会就滨海之窗花园停车费纠纷一事,公开约谈业主代表及滨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合同到期,滨海物业有限公司退出该花园的管理,而新进驻的物业公司表示并未收到业主此前缴纳的停车费。约谈会上,滨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预收业主停车费的事实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为退费依据的确定。滨海物业有限公司以相关记账凭证丢失、无法有效核对为由,拒绝退还预收的停车费用,业主代表对此表示无法接受。“滨海之窗花园业主在缴纳停车费时,物业公司并没有给他们开收据,以致无法查实业主缴纳费用的日期。”深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业主要求滨海物业立即制定退款计划及安排,逐一退还相关涉事权利人各自的预交费用。
经深圳市消委会调解,双方同意先确认记账凭证等重要资料,深圳市消委会要求物业公司以更大的诚意面对业主的反映和诉求,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协调,避免引发群体案件。接下来深圳市消委会将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跟进事态发展,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 牧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