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推行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主任”制度

读特记者 窦延文 文/图
2018-09-28 09:02
摘要

层层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环境管理,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深圳去年开始在宝安区试点推行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主任”制度以来,企业环保自律自治管理模式成效初显。记者27日从市人居环境委区悉,这项由深圳首创的环境管理新模式即将在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和盐田区全面推行。

“设立环保主任岗位后,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更加严格、更加细致了。” 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是深圳首批民营线路板生产厂家之一,汤世权于去年底就任该公司首任环保主任。他介绍说,政府推行环保主任制度后,公司专门成立了安全环保部,建立了以公司主要负责人挂帅,环保主任为直接负责人的管理体系,层层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环境管理,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履职中发现污水处理设施需要更新,提出经费申请后老板一律给予支持。”前不久,该公司在深圳市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中获授绿牌企业称号。

我市于去年11月在宝安区试点推行重点排污企业 “环保主任”管理模式,建立由企业“环保主任”承担其内部环保管理职能的环境管理责任制度,由企业“环保主任”负责和组织贯彻执行环保法规、规范污染防治、规范危废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及档案、落实环境安全责任、配合环保检查等企业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目前全市已有574家企业完成“环保主任”配备。

市人居环境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拟在宝安区1518家小废水企业、183家汽车维修企业和101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推广“环保主任”制度。同时,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和盐田区也将全面推行这一制度,以进一步激活企业内在动力,逐渐形成主动保护环境、主动消减环境污染等新型环境管理氛围。读特记者 窦延文 文/图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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