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5月1日起,肇庆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西江日报
2021-04-27 14:35
摘要

根据采取“分类分步”平稳过渡办法,肇庆市原市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高于省级统筹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至省级统筹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采取“分类分步”平稳过渡办法,肇庆市原市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高于省级统筹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至省级统筹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

为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发生,《通知》还确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定期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费率档次。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出台实施前,我市仍暂实施原本地区费率浮动办法,按照《通知》规定调整本地区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时,仍同步执行原浮动周期所确定的各参保单位浮动费率档次。

按照部署,肇庆市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全市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执行,切实减轻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成本。据测算,此项措施预计2021年5-12月将为我市企业减轻工伤保险缴费成本约3299万元。

(原题《好消息!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编辑 陈冬云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林夕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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