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 | 撤销廉政账户助力反腐升级

评论员 尹传刚
2016-08-10 15:46
摘要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

据报道,截至目前已有四川、内蒙古等15个省区撤销了廉政账户。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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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华(湖北天门 公务员):廉政账户产生之初,廉政法规尚不够健全,反腐手段也相对缺乏,加上社会上人情思想浓厚,领导干部存在“不得不收受贿赂”等现象。建立廉政账户,为领导干部保持廉洁提供了特殊通道。然而,随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廉政账户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最突出的问题是,行贿也属违法,领导干部理应与行贿行为作直面斗争,不应为违法行为留下回旋的余地。

廉政账户产生于特定时期,起到了独特作用。但目前廉政法规已较完善,反腐手段也很丰富,廉政账户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到了应该考虑撤销的时候。可以说,撤销廉政账户既顺应了反腐形势,又体现出反腐自信。

邓子庆(湖北咸宁 职员):廉政账户主要是从预防腐败角度出发而设计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开通一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廉政账户并非反腐防腐制度建设的全部,而只是一种有益尝试和补充,它作为一种内部监督和处理,不失为一种关注人性弱点的创新,它并不会助长贪腐,却在一定程度上为官员自我净化提供了渠道。因此,如今一些地方撤销廉政账户并不意味着对廉政账户存在的历史意义的全盘否定。

唐伟(四川营山 职员):廉政账户作为特定时期的一种反腐手段,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不过其本身的不透明加上容易沦为减轻罪责的“灰色地带”,已然到了不得不撤的地步。退一步讲,即便要退还也要在实名上缴和主动说明的基础上,在向“组织全部交待”之后,才能视其为“态度诚恳”,而不是匿名式或者假名式的方式“一交了之”。

(整理:尹传刚)


 

特报清言

廉洁自律的标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廉政账户作为一种反腐手段,目的在于给官员提供一个将不便退回、无法退回的贿赂上交的绿色通道,给“被动受贿”者一个自我救赎的渠道。这项制度推行以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动受贿”的问题,发挥过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不少问题官员将廉政账户当作“护身符”,或是拿大头缴小头,或是抢在被调查之前集中缴纳贿金,让这项制度失去了拒腐拒贿意义。现阶段,它更是与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精神相冲突。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都是违纪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日趋完善,反腐标准不断提高,执纪刚性日益强化。此种背景下,廉政账户已不合时宜。

全国多省份取消廉政账户,斩断了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的幻想空间,提示党员干部拒腐无“面子”可讲,反腐不设“缓冲区”,执纪不管“挡箭牌”,更没有什么空子可钻,廉洁自律的标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撤销廉政账户,是反腐工作进一步深入的表现。这意味着我们朝着反腐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方向,又迈出了一步。

编辑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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