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二轮车 备案更安全 | 宝安“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4月22日)

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宋璐 文/图
2021-04-22 20:47
摘要

宝安“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4月22日)

在新桥街道北环路,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

在新安街道公园路,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载物。

在西乡街道西乡立交上,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载人。

在石岩街道上屋地铁站,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也有市民有意遮挡备案标识。

在沙井街道宝安大道(沙井段),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

在航城街道钟屋一路,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

在福永街道福永大道,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

在燕罗街道松罗路,有市民载人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

在福海街道稔田东路,有市民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

在松岗街道107国道辅道上,有市民载人骑乘未备案电动二轮车。

2020年4月9日,宝安区安乐社区作为全市首批试点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之一正式迈出了备案第一步。在广泛号召下,全区大部分电动二轮车车主进行了备案登记。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上了“白牌”,右上角印有二维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安装了“黄牌”,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如今,各电动二轮车店销售的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且带牌销售,方便市民购买、备案。

电动二轮车备案后可带来八大便利:

1、备案标识由市公安局交警局发放,具有唯一性,实现人、车、标识绑定对应。

2、由所有人申请备案,财产所有权依法受到保护。

3、依托备案,可极大帮助优化交通组织,加大通行条件保障投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缓解拥堵,助力顺畅出行。

4、可以凭借备案标识的号码购买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抵御风险,保障权益。

5、有助于降低被盗风险,提高追回概率。

6、利于社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杜绝非法充电,消除消防隐患,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

7、备案后,可以在市、区政府,以及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享受政务服务。

8、获得备案标识后,可以合法上路通行,执法政策将更新优化。执勤交警实施人性化执法,不再以超标、未提供合法来源等原由实施扣留(具体通行道路请关注深圳交警发布的备案电动二轮车通行通告),不以无证驾驶实施行政拘留,对冲红灯、逆行、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宽严相济,突出保护出行安全。

昨日,记者在十个街道走访看到,仍有个别骑行电动二轮车的市民未给车辆备案,现进行曝光。

■温馨提示

交警提醒:

安装了“白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车主若因车辆被盗等原因导致标识丢失的,需到派出所报警报失,领取回执后在“易骑行”程序上传,经审核后补办,并快递到家。安装了“黄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车主,再次购买车辆时,只能买到带牌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

已在外地备案上牌的电动二轮车,也需要在深圳再次申请备案,并遵守深圳电动二轮车备案规则和交通行驶规则。

此外,现“黄牌”过渡期标识已停止办理。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汪新林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宋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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