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深圳2029人因交通违法被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文 刘羽洁/图
2018-09-15 08:09
摘要

记者昨日获悉,8月份,全市共有2029人因交通违法影响了个人信用。

记者14日获悉,8月份,全市共有2029人因交通违法影响了个人信用。交警部门特别提醒,一年内累计受到5次罚款处罚的会被纳入社会征信,所以市民在日常开车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守法行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会被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以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 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5次以上罚款处罚的;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或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经统计,2018年8月份,我市共有2029人涉及以上几种情形。其中,被拘留的共684人,被吊销驾驶证的465人, 驾驶证被暂扣3个月以上的171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13人,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的42家,运输企业车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1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5次以上罚款处罚的653人。

编辑 张君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文 刘羽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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