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全国第5,处罚金额全国第3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8-09-14 15:33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各地2018年1至8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深圳处罚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5,处罚金额位居全国第3。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1至8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石家庄市、东莞市、苏州市、广州市、深圳市、潍坊市、邯郸市、佛山市、成都市、无锡市;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苏州市、徐州市、深圳市、南通市、无锡市、东莞市、石家庄市、昆明市、佛山市、泰州市。

记者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1至8月,全市共作出1979宗环保处罚决定,共处罚款1.96亿元,实施查封扣押122宗,限产停产112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8宗,移送环境犯罪案件26宗。

深圳强力推进全市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二号”行动,截至9月13日,共出动124013人次,检查厂次57786,共排查涉水工业污染源等7类污染源18710家,其中涉水工业污染源3443家、水质净化厂27家、“散乱污”企业5151家、服务类面源污染源7842家、涉VOCs企业610家、涉锅炉企业172家、施工工地1465家。排查中共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污染源1549家,均已下达整治任务,目前完成整治770家。

据统计,全市“利剑二号”行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11宗,拟处罚金额1.39亿元,其中取缔关闭97家,实施查封扣押549宗,限产停150宗,移送行政拘留48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5宗,企业登报道歉67家,媒体曝光企业违法信息994家。

编辑 黄小菊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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