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是拖欠52名工人工资的法院执行案,后面还有几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包合同,而当下手中却无分文。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法院该怎么办?9月12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获悉,该院法官在“解决执行难”上不仅下大气力,而且会使巧劲儿,另辟蹊径执结了该案,连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觉得出乎意料。
申请执行人余某贞等52人是深圳市某餐饮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自2017年8月起,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紧张,拖欠了他们的工资。今年5月,52名工人向龙岗区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获得完全支持,该公司须支付自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拖欠工人工资共69万余元。
工人们手持生效裁决书向龙岗法院申请执行。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经仔细研判案情并积极走访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发现本系列案中工人们所要求给付的都是基础工资,但被执行人的确没有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执行法官进一步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了解到该公司其实愿意积极履行仲裁裁决,但因企业经营及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无法完全给付,与此同时,该公司还持有与当地街道及其他企业尚未履行完毕的承包合同,若履行完毕就可以回笼资金支付工人工资,被执行人也因此请求龙岗法院“放水养鱼”。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综合考虑,顾全大局,决定另辟蹊径,就该案的特殊情况与相关街道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希望由当地街道先行垫付工人工资,然后由被执行人在与当地街道所签合同的承包款范围向街道偿还。最终,在法院的多方协调下,由该街道牵头给52名工人垫付了69万余元工资,并集中时间地点一次性支付完毕。工人们拿到执行款后,纷纷表示自己原本并没有指望这么快就能拿到半年的所有血汗钱,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