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员参保无需再提供就业证 可直接网上办理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18-09-02 19:30
摘要

台港澳人员参保无需再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参保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网上办理参保业务

国务院近日公布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记者日前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办理社保参保时无需再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也无需到窗口办理,参保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网上办理参保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取消审批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并指导督促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好落实。根据该《决定》的精神,深圳市社保局发出《关于台港澳人员参保登记无需提供就业许可证的通知》,8月6日起台港澳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时,无需再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参保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网上为台港澳员工办理参保业务,操作流程为:登录“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入“单位申报业务”→选择“员工信息变更”→选择“新增”→按要求录入员工信息后点击“提交”(其中“是否港澳台人员”选择“是”,证件号码应录入台港澳人员《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号码)→补充参保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员工参保缴费登记业务。

编辑 董晓敏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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