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光多棵银叶树被砍 大鹏新区将依法处罚
记者 张连城
2016-08-07 07:43

8月5日晚,“坝光银叶树被砍”的消息引起大鹏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8月6日清晨8时,大鹏新区有关领导及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葵涌办事处、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项目组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展开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事件发生区域位于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场平工程一标D13地块内。地块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不属于林地范围,也不属于盐灶村银叶林保护区范围,距该保护区直线距离约1.5公里。

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确实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砍伐林木行为。该场平工程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由于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对班组教育、交底不到位,导致在林木砍伐审批手续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对部分林木先行砍伐。

经过新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核实,该区域内仅有的1株古树银叶树(编号KC0159)未被砍伐。已砍伐树木为银叶树15株、黄槿、木麻黄、海漆等乔木30株,上述已被砍伐树木均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据介绍,盐灶村银叶林保护区是基于银叶树成片、银叶古树较多,在规划坝光核心启动区时设定的。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砍伐事件对坝光片区开发建设工作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警示,相关部门将认真反思、总结,具体措施包括组织专业力量,对建设区域内树木进行再排查,制定国家保护目录范围之外、需要动态跟踪保护的树木标准,对合符标准的树木一一登记;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树木砍伐、保护、迁移的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各参建单位应配合葵涌办事处执法队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其他人员对现场苗木造成损毁。

编辑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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