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一桥洞里隐患多 管养单位:有问题马上改
深圳晚报记者 刘云惠里
2021-04-13 12:45

4 月 12 日,"肇事"管道管身已设置安全提示,桥底通道已设置铁马拦断。深圳晚报记者 刘云惠里 摄

4 月 9 日,白天经过该桥底的市民。深圳晚报记者 刘云惠里 摄

近日,深晚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光明区凤凰街道茅洲河桥底有管道在低空横穿而过,且该处缺乏必要照明设施,其家人在夜间路过此处,不慎被管道磕伤头部,希望有关单位对该安全隐患予以整改。管养单位茅洲河流域管理中心表示,已于 4 月 10 日上午在"肇事"管道处设置安全提示,并加强安保巡查力度,提示过路行人注意安全。目前,该单位正为"肇事"管道加装爆闪警示灯,并拟在桥洞内安装固定照明。

记者调查

涉事桥洞隐患多 市民夜行易"中招"

4 月 9 日中午 12 时许,深晚记者来到茅洲河光明区光明大道凤凰街道段,找到了报料所指桥洞。只见距离该桥洞约 2 米处,竖有一块"桥洞限高"的提示牌,桥洞内河流的两岸均留有一段长约 20 米、宽约 2 米的水泥通道,但通道内均无任何照明设施,正午时分亦光线晦暗。此外,通道两端的出口上空各"横"着一捆管道"挡路"。其中一捆管道离地不足 1.5 米,却无警示灯与任何提示语,与爆料照片中的"肇事"管道外观高度相符;另一捆管道离地约 1.65 米,管身有软塑包裹,设置了红色闪烁灯和"小心碰头"提示标语。

"这些管道在这挡路有蛮长时间了,我们经过时若不躬身弯腰就会磕到头。白天看得清当然会小心,晚上这里黑漆漆的就容易‘中招’。"几名往来行人皆告诉深晚记者,此通道平日并不乏人流,却缺少必要照明设施,"挡路"的管道也未被设置任何警示。尽管这一安全隐患存在已久,但却一直未得到解决。

管养单位

已设置安全警示 将加装固定照明

深晚记者了解到,该桥洞属于深圳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茅洲河流域管理中心的管养范围。深晚记者从该单位获悉,该桥底横设的两捆管道,产权均属于华星光电,一捆用于保障其供电,一捆用于保障其通信信号,由于无法拆迁更改,已成历史遗留问题。茅洲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始前,其已架设在此,不仅严重阻碍茅洲河箱涵项目施工,对建设后箱涵的通行也存在重大影响,项目责任部门曾多次跟华星光电协调迁改,但始终无果。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自干流管养进场后,其中一捆管道一直有张贴警示标语,禁止电动车通行,但是未能真正有效制止市民日常通行。

得知报料所述情况和市民的意见后,该单位表示,将马上落实整改,并于 4 月 10 日中午向深晚记者发来现场整改照片,称已对报料所述管道做了包封处理,张贴了安全提示标语,并安排安保重点巡查该桥洞,提醒路过市民注意安全。该单位还称,正在为涉事管道安装爆闪警示灯,计划于每天下午 5 时启动闪灯警示,近期还会在桥洞内安装固定照明灯,避免类似安全事故再发生。

编辑 冯进容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党毅浩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刘云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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