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6日举办的深圳法院开放日(宝安专场)活动上,宝安法院吉祥物“法小宝”和“法小安”提到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即在城市所有方面全面履行了儿童权利公约,保障和实现儿童权益。遗憾的是,目前全球通过认证的400多个城市中,我国城市并无上榜。但是,深圳市已于2016年率先提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并纳入“十三五”总体规划,2018年出台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并于8月8日启动了试点项目。宝安区也提出创建“新时代妇女儿童友好型城区”。
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是少年家事审判的重要意义之一,为配合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宝安法院在少年、家事审判改革方面不断努力,逐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宝安模式”。
宝安法院先后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组建专业化队伍,配置现代化审判设施,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公平公正审理每起案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提升少年家事审判质效的同时,宝安法院也注重拓展司法宽度,更将人性关怀融入冰冷的法律,关注当事人的情感权益,充分发挥少年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体现法律的温度。整合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动合作,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建立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制度,创设“婚调委+调解工作室”新模式,注重诉后帮扶和家庭成长辅导,出台全省首份家事案件心理咨询工作规程,开展“重启幸福”“幸福成长计划”等活动,编制心理辅导报告545份,组织回访289次,向相关部门发帮扶建议函18份。执行法官十年接力追回抚养费入选2016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例”;建立家事纠纷协调解决“四联”机制,积极开展诉前联调工作,近6年化解家事纠纷9500余件,挽救破裂家庭。
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宝安法院探索反家暴长效机制,参与建设“馨和家园工作室”,与民政合作设立家暴受害者临时庇护室,率先探索人身保护令制度,发出全市首份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从建立制度至今年2月,宝安法院共受理人身保护令案件41件,依法发出2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效果良好。同时,增加家庭暴力的事前预防机制,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全方位的救助渠道,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为,依法保护家暴受害者。
在保障少年权益方面,宝安法院坚持保护前移,建立41个法制教育基地并配置法制副校长,实现法制教育常态化,引导少年懂得自我保护、遵纪守法。保护涉案涉诉少年,宝安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创新引入民事观护制度,已观护20多名少年,成功审结深圳市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刑事案件中构建了“五位一体”的罪错少年帮教体系,完善矫正教育、社会支持系统,帮助4670名罪错少年重回社会,44人实现就业,6人考上大学,成立共享阳光基金,救助48名罪错少年,推动成立法润少年关爱基金。
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