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 | @深圳人 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已经开始申请啦!先到先得!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04-12 17:15

2020年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该项资金支持十一大领域,且资金数量有限,申请项目按照“先入库先安排”的原则发放补贴。

资金数量有限

“先入库先安排”

...

那也就是说

先到先得咯!

所以符合条件的赶紧申请吧!

问题来了......

谁可以申报专项资金?

哪些项目可以申报?

具体要求在哪看?

需要什么材料?

下面这份干货,你一定不能错过:

一、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在何处查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深环〔2020〕258号)

详情可登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政务公开——资金信息——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栏目查询,网址:http://meeb.sz.gov.cn/xxgk/zjxx/hbzxzj/content/post_8366131.html)

二、谁可以申报专项资金?

(一)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其它机构等。

(二)申报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领域活动,并将深圳市行政区域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专项资金直接受惠地。

(三)项目单位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项资金支持哪些领域?

(一)加大帮扶企业污染治理。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提标升级项目;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二)支持工业企业入园发展。支持已建成投产企业自愿将整体或配套污染车间搬迁入专业产业园,并且配合园区实施统一管理项目。

(三)支持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针对市民关切的施工噪声问题,支持建筑企业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降低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项目。

(四)加快生态环境技术发展。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先进技术示范,对污染防治、废物减量和生态环境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支持自愿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

(六)强化环境治理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对促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技术发展、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建设和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的项目。

(七)助力环境污染强责险市场化运行。支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保险标的在深圳市内,且申报补贴时处于在保状态)。

(八)推动生态环境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为生态环境产业提供产学研合作、行业交流、专业培训、技术成果展示、行业调查、专家咨询等服务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九)支持企业进一步节能减排。支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后减少污染物排放成效显著的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

(十)支持企业国际合作共建。支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以及支持环保技术“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十一)支持全民生态环境教育。支持环境教育基地、自然学校和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申报创建及举办环境教育活动。

四、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11类项目中,第1、2、3、4、5、7、8、9项请根据下方指引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初审,第6、10、11项无需由宝安管理局初审,请申报单位直接提交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一)报送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初审

1.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9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可用U盘或可读取光盘刻录)递交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环保大楼211办公室,由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出具初审意见。

2.企业送件人留下联系方式,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经办人出具《报送回执单》,完成审核工作后将电话或邮件通知联系人取回材料。

(二)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终审、拨款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将已审核材料送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 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23 室),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终审、拨款。

五、申报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附表,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应附件胶装成册(九份)。

(二)项目申请报告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复印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验原件,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需保密的材料请一并注明。

(三)项目名称要贴切规范,涉及行业领域的跨度宜切合实际,要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内容或能突出项目在技术方向与路线等方面的特色。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全年开放企业可全年报送申报材料。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将于接到报送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企业送件人请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取回已审核材料,根据《2021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送至相关联系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材料分批次集中审核,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项目进入项目库,年度专项资金数量有限,原则上申请项目“先入库先安排”,先到先得,各企业主们赶紧踊跃申报吧!

七、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在提交材料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申报项目不得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必须由申报单位承担;

2.申报指南中,污染处理设施提标更新项目采取事后补贴资助方式,申报项目需提交竣工或者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且项目在提标或更新前无超标排放记录;

3.工业入园扶持项目补贴的申报需提交所入园区的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

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采取事后补贴资助方式,申报项目需提交当期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及上年度的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更多详情请登录:

http://meeb.sz.gov.cn/ztfw/ztzl/qjsc/tzgg/content/post_8542531.html

编辑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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