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身份隐瞒财产躲债13年 法官调查让“老赖”现原形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2018-08-23 07:55

我们经常可以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特工”们手持各国护照、随时切换多重身份,但罗湖法院的执行法官怎么也没想到,这种电影桥段居然会在一起执行案件中真实上演——一名被执行人通过“多重身份”得以隐瞒财产、逃避债务长达十三年,但最终还是在执行人员抽丝剥茧般的调查下现出原形。

拖欠工程款十几年 “老赖”疑似多重身份

2004年,申请执行人蔡某与被执行人深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蔡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餐厅的装修,期间还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约定由蔡某垫资购买空调、电缆等设备的资金,共计436350.4元。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深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只支付了申请人4万元,剩余款项则一直未支付。

而另外两名被执行人彭某柳、黄某则是该公司的股东,分别出资70万元和30万元,公司核准成立后,两人将出资额全部取出,且未计入公司财务账目。根据原审判决,两人应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5年初,蔡某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据当时承办法官调查,深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彭某柳、黄某名下均无可财产可供执行,且彭、黄二人下落不明,因此案件只能中止执行。此后深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被注销。

2017年12月,罗湖法院收到一份申请执行人蔡某提交的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恢复执行。蔡某称,他以前在与被执行人彭某柳来往时,曾经发现彭某柳以“王某平”、“贺某生”这两个名字与他人签订协议,而蔡某最近发现“王某平”名下可能有深圳的房产。这个情况的出现为案件执结带来了希望。

法官赴三地查清假户口和案底

蔡某称,彭某柳共有三个姓名、两个身份证号码及三个户籍信息。为慎重起见,执行法官向彭某柳的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衡东县公安局发函,请求协助调查其户籍登记情况。

第一次调查结果并不理想,公安部门称无法确认“贺某生”的身份信息,而“王某平”的户口已经迁到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于是法官赶赴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局了解情况,得知“王某平”户口因内部原因已注销,法官们多少有点泄气。

令人没想到的是,湖南衡东县公安局的调查有了新进展。该局于2018年1月份回复称,“贺某生”与彭某柳出生日期相同,因此彭某柳的一代身份证自动升级时与贺某生的身份证重复,公安局对重号的号码再做调整,现两人身份证后四位并不相同,且贺某生确有其人,经辨认其本人,确认与彭某柳并非一人。至于“王某平”,公安机关称两人户籍相片高度相似,重户可能性极大,但“王某平”非衡东县户口,需进一步核实,并反映调查时发现“王某平”于2006年犯合同诈骗罪,现在应该仍在服刑。

2018年4月,衡东县公安局再次回复称,通过进一步核查,“王某平”身份为彭某柳1993年左右在广东省购买的虚假户口。2007年,王某平因犯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目前正在娄底监狱服刑,判决书显示其原名彭某柳,曾用名王某明。2018年5月,执行法官前往娄底监狱询问“王某平”,其承认自己就是彭某柳。至此,彭某柳是重户的事实终于确定。

法院重新立案恢复强制执行

在确认“王某平”就是彭某柳后,罗湖法院重新立案,恢复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查封了登记在“王某平”名下的一套房产,并告知了彭某柳。彭某柳同意法院处分房产,同时表示愿意替另一被执行人黄某承担相应的债务。因其服刑不便,便授权其女儿代其处理相关事宜,并进行了公证。

在法院准备拍卖彭某柳名下房产时,发现该房产上还设有抵押,原登记抵押权人为深圳某商业银行华强支行。时隔多年,该银行已被深圳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并于2007年11月8日将上述抵押债权转让给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经向资产管理公司确认,现抵押债权金额为人民币882044.37元。

2018年7月6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彭某柳所有的但登记在“王某平”名下的房产拍卖成交,在支付完房产抵押款、申请执行人案款,并与物业公司协调好房产此前欠缴的管理费等费用后,申请执行人蔡某向罗湖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至此,经过不懈努力,一起横跨十三年的陈年老案得以顺利执结,剩余执行款则退还给了被执行人。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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