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周世明决定逮捕
广东检察
2021-04-09 16:22

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世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周世明决定逮捕》)

编辑 关越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曹亮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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