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刚刚闭幕的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强调,要落实全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中国共产党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适时出台,让深圳74个街道党工委的党建有了指南针、定盘星,彰显出深圳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勇当基层党建创新排头兵的决心和胆识。
强化政治功能,做实主责主业是《规则》的重要工作目标,是重点也是亮点。《规则》在制定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时突出政治功能,10项主要工作职责中有6条与政治功能相关,及时校准了工作航线,聚焦主责主业,可以更高效地把街道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深圳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街道党工委切实抓好党建这个最大政绩。
有责就当权责相称。做实主责主业,要赋予基层党组织相应的职权和资源。为保障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力量,推动街道党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同时促使领导班子安心、静心、专心做事,《规则》加强了街道党工委的自身建设,富有创造性地从统一规范组织结构、职权下沉、建立街道党工委任期制等方面多措并举,用制度为街道党工委在街道总揽全局赋能,为做实主责主业提供坚实保障。
有权必受监督。《规则》对街道党工委的自身建设和监督提出了从严要求,构建了街道党工委组织、运行、管理和自身建设的完整机制,彰显了创新气魄。
随着《规则》的实施,街道党工委在街道的领导核心地位会更加巩固,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格局会不断增强,为我市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注入强劲推力。
编辑 张克